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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什么是借贷?借贷简单地说,就是有的人因为生产、经营或者生活等原 因,需要向别人借钱(可以是现金、可以是转帐,也可以是实 物),而别人愿意把钱借给这个人,双方之间的这种行为就是借 贷。借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必须有借有还,借了别人的钱或东西,应该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 借贷行为的借方,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或者成本,就是借钱(实物)的人必须按照约定,向借出人支付一定的利 息。当然,利息有的时候是现金,有的时间可以是实物。 2、贷款要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不论是农村信用社对客户发放贷款,还是借款人到农村信用 社借款,都是要按一定的规矩办事的。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发放贷款 的原则是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也是通常讲的“三性”原则,这 些原则都写入了国家的法律,是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 是约束农村信用社贷款活动的行为规范。 对借款人特别是农户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目前还没有成文的“原 则”,但总结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还是一些必须遵守的原则。 (1)必须坚持自愿。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要在自觉自愿的基 础上,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借款人申请和使用贷款。前些年,有的农 户碍于情面,出面向金融机构贷款,再转给别人使用,贷款不能按日 归还时,最后还是由出面贷款的农户还了贷款,承担了经济损失。

(2)用途必须合法。借款人贷到款后,在使用贷款时,必须符 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农村信用社不仅管贷款前的考查、审查, 还管贷款后的使用,如果发现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 款,特别是把贷款用在了国家政策、法律不允许的事情上,不管贷款 是不是到期,都会收回贷款。 (3)必须诚实守信。在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提交的各种 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不能提供虚假的东西。同样,农 村信用社对贷款使用情况时行检查时,也必须是真实的资料,在贷款 (4)必须按时还本付息。贷款是要归还的,还要付利息,作为借款人应该按照借款时签订的合同,及时归还酬金,支付利息。 3、贷款有哪些种类? 贷款按期限长短划分,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 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 贷款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 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 年(不含5 年)以上的贷款。 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票据贴现。信 用贷款,是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好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没有找“保 人”,也没有别的担保。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 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规定的保证方式、抵押方式或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如个人住房贷款 和汽车消费贷款,都是以住房或汽车作抵押发放的担保贷款。 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按贷款的使用对象、用途来划分,主要有农 村工商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不动产贷款、农户贷款、农业经 济组织贷款及其他贷款等。 4、农村信用社贷款有哪些特点? 农村信用社主要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金融机 构,在信贷产品的设计和实际发放贷款时,主要突出了方便“三农” 贷款的要求。具体说,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1)以农户贷款为主,贷款面向千家万户,并对社员实行贷款 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 (2)以小额贷款为主,贷款数额一般都比较小。 (3)以服务当地为主,社区服务的特征比较强,根据国家银行 业监管部门的规定,农村信用社不发放跨区的贷款。 (4)贷款以短期贷款为主,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贷款证、联户联保、贷款上柜台等办法,比较好地解决了农户贷 款难的问题。5、贷款为什么要归还? 贷款是有期限的,贷款到期后,借款人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 归还贷款。

这是因为: (1)农村信用社是经批准专门从来资金买卖的企业,贷款资金 主要来源是客户的存款,如果贷款到期不能归还,农村信用社也就无 法支付客户的存款,资金“链条”就断了。因此,贷款到期后不还, 不仅农村信用社要受损失,存款人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失。 (2)在农村信用社贷到款,只是借到了钱的使用权,钱的所有 权还是农村信用社的,简单地说,钱是农村使用社的,只是在合同约 定的时间内由借款人暂时使用。因此,在贷款到期后,把本来就是别 人的东西归还,是天经地义的事。 (3)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贷款到期归还既是合同的 约定,也是借款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到期归还贷款也是今后继续贷 款的保证。随着社会的进步,讲诚信是做人和办事的一个重要原则, 到期还款就是讲信用。丢了钱可以再挣回来,但丢掉诚实,不管做人 也是办事都寸步难行。 6、贷款为什么要支付利息? 在农村信用社是经批准专门从事资金买卖的企业,“买入”资金 时,比如吸收的客户存款,要向存款人支付利息;“卖出”资金时, 比如贷款等,要向借款人收取利息。农村信用社作为资金买卖的中介 机构,要向存款人支付利息,这些利息从哪里来呢?主要的来源就是 收取贷款的利息。

前面说过,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借款人得到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 借款人使用贷款,就应该按照一定的价格向农村信用社支付费用,这 个价格就是利率,再按照贷款的本金、使用的期限,就可以计算出应 该支付的利息。 7、什么是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要重点注意什么问 同是借款人与农村信用社签订的贷款金额、利率、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的契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借款合同是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为 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目前农村信用社采取了格式化的合同,借款人 特别是农户,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仔细审查合同的每项条款,对有疑问或者理解不一致的条 款,应要求农村信用社的员工进行解释或说明,对双方理解差距较大 的条款,有权要求农村信用社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2)仔细审查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还款方式等是否与自己的 申请一致,如不一致,变动后的约定内容是否有利于自己,对自己不 利的,要提出修改的要求。 (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另立条款,也就是 说,在主合同外还可以有附属的合同,而且与主合同有一样的法律效 力,因此,在审查借款合同时,还要注意审查附属合同的内容。

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4)在对合同的内容拿不准时,可以向“明白人”咨询,对借 款数额比较大的,也可以申请公正机构对合同进行公证。 8、借款为什么要签订合同? 从借款人的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的规定,借款人也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必须得到保护,怎样才 能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 中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借款人从农村信用社按期足额拿 到贷款资金。同时,在出现农村信用社计算贷款利息不准、要求借款 人提前归还贷款等问题时,借款人可以拿出合同,依法维护自己的利 益,到万不得以非要用法律手段时,合同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所以, 借贷双方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 9、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农村信用社不是对所有的人都发放贷款,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具 备了以下最基本的条件的借款人,才能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1)借款人是自然人(包括农户)的,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是法人的,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 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发人营业执照”。 (2)借款的用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3)经营应具有经济效益,也就是能够挣钱,有合法稳定的收 入来源,能按时还本付息。 (4)符合农村信用社其他有关贷款规定要求。 10、为什么有的贷款需要担保,有的贷款不需要担保? 在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后,农村信用社同意给贷款,但有时会 要求找“保人”,或者要求拿东西抵押,而有时不需要。这主要是因 为,担保是为贷款能够按时收回加上一道“保险”,如果农村信用社 认为贷款能够按时收回时,就不会要求借款人找担保,如果认为存在 疑问,就会要求找担保,即使对同一个借款人,也会由贷款用途、数 额的不同等来决定是否要求找担保。农村信用社决定贷款是否需要担 保时,主要考虑以下五种情况: (1)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对以前出现没有按时还贷款、还利息 的,一般都要求找“保人”,或者拿东西抵押。 (2)贷款数额的大小。现在收入水平都提高了,对数额较小的 贷款,一般不要求担保。比如这几年对农户发放的小额贷款,基本都 是信用贷款,但对数额较大的贷款,还是要求担保。 (3)贷款期限的长短。现在市场化程度高了,有的东西今年赚 钱,明年就不一定能赚钱,赚不了钱,贷款也就没法还,因此对期限 较长的贷款,比如一年以上的贷款,一般都要求找担保。

(4)贷款用途的不同。比如对农户建房等消费性的贷款,由于 借款人在使用贷款后,不能带来直接的收入,还贷款,还利息还要靠 其他的收入,不确定因素较多,农村信用社一般都会要求找担保。同 时,对个体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等,也会要求找担保。 (5)借款人的收入状况。这与借款人经营的项目、能力有比较 大的关系,对借款人的项目好、经营能力强、能赚钱的,发放信用贷 款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11、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有什 么特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 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这里所指的农户是 指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 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的特点专门 开发的产品,具有方便、灵活的特点,具体说有以下几点: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是特定的,就是只对农户发放, 解决农户生产的临时资金困难,对农户以外的其他人,比如个体民营 企业等,不能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2)贷款额度较小,具体额度根据各地区不同的机构及发展状 况而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可能是8000—10000 元,个别地方还可 能是10000—20000 元,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是1000—2000 元,个别 的可能是3000—5000 (3)实行信用放款,不需要抵押担保,手续比较简便,适应了农户信用好,但缺少符合规定的抵押物的实际,较好地解决了农户贷 款担保难的问题。

(4)农村信用社根据资金成本,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利率尽 可能给予优惠,减少农民负担。 12、为什么要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目前,部分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由于季节等原因,资金有临时困难, 需要向农村信用社贷款,由于这部分贷款时间比较短,数额也不大, 但需要比较急。按照以往的贷款程序,申请、审批复杂,时间也比较 大。往往贷款批下来了,农时也过了。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后,程 序、手续都简化了,贷款方便了,农户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贷款。 同时,农户的信用都比较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找“保人” 比较难,又缺少符合规定的可以抵押的东西,有的时候,农村信用社 同意给贷款,但由于找不到“保人”和抵押的东西,也没有办法得到 贷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农民的信誉程度,完全可以采取信用 放款的方式,而没有必要设定什么抵押担保。13、农户贷款利息是怎样算出来的? 农户贷款利息是按照利随本清的方式计算,即当农户贷款到期 后,还贷款的同时计算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本金一起归还。贷款利 息计算的基本公式是: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如某农户贷款2 万元,年利率是5%。

贷款期限是一年。一年后,该 农户归还贷款,这时计算该农户的贷款利息,其利息是20000 元5% 年=1000元。如果该农户半年后先提前还款1 万元,另外1 万元 到期再还,这样,在农户提前还款时,先计算提前还款1 万元的贷款 利息,和贷款本金一起偿还,利息是10000 元5%0.5 年=250 另外1万元贷款到期后,再计算这1 万元的贷款利息,利息是10000 元5%1 年=500